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位于平乐县平乐镇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平乐镇月城村(原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面积:19552.57平方米
土地用途:综合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密度:市场≤44.6% 商住≤32.17%
容 积 率:市场≤1.0 商住≤2.1
绿 化 率:市场≥25% 商住≥30%
出让年限:50年
起 始 价:763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10年10月26日11时在平乐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
三、预展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竞买人请与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或本公司联系、索取资料后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四、竞买的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0年10月25日前到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或本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工本费500元/本)。竞买保证金存入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上午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平乐县土地交易所 桂林市信义路5号1-2楼
联系电话:7895618 281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