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公告
(第20131217期)
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南一中执字第121-19号执行裁定,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的委托,关于海南昌旺达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与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确定由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和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对涉案需变现的财产进行公开整体拍卖:位于定安县南丽湖开发区30574.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定安国用(2010)第31号】和位于定安县南丽湖开发区15259.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定安国用(2010)第32号]。
瑕疵说明:宗地一沿路一线地上长有小叶桉,后进用地长有花生和杂树杂草,与南丽湖一号项目销售部正对的沿路一线有一幢简易结构的临时房屋,宗地二地上长有橡胶及其它杂树杂草,留有一间简易结构的临时房屋。
参考价:2871.128万元;竞买保证金600万元。
拍卖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3点30分。
拍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0层。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止。
展示地点:定安县南丽湖开发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2月16日16时前到下述拍卖公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3日16时前到账,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美兰支行 ;账号: 39270188000052543。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3)海南一中法拍字第016-1号拍卖竞买保证金。
主拍单位: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898-68585398 ;13322060722
协拍单位: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金融花园A座1-2层
联系电话:68523900 13976111340
法院监督电话:0898-6530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