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12月17日10时至2013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座落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石鸽社区的杭州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用地项目名称为余政挂出(2009)36号地块;土地证号为杭余出国用(2010)第119-50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864.3平方米;地类(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容积率2.2;建筑密度≤28.0%;绿地率30%;建筑限高≤90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80年7月18日;地块四至:东至中泰商贸城,南至中泰路,西至石鸽路,北至杭瑞高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201001519014号,许可证附件包括建设用地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等。
本标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现状以竞买人自行勘察调查为准。
起拍价:16870万元,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条件:
凡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的资格或者条件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竞得标的后同意按审批的条件、要求开发建设,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施工,土地及房屋的用途以原审批方案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浙江嘉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嘉华(2013)(估)字第DT-001号土地估价报告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应当缴纳的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40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余款在2013年12月24日10时前需支付6000万元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在2014年1月17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331410182600079950),任意一期款项到期未全额支付的,本院有权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1-86206901, 13516853383(周法官)
监督电话:0571-86223130。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