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2月13日11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烟国用(2005)第1086号” 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证号为 “烟开房证字第03-0001号”项下的房屋6幢。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39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7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拍卖评估价6751.2649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2月12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 4012 0122 8030 66;大额支付行号:315456001108),并于2013年12月12日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605111 赵;6626477、13953521928耿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环山路85-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0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主拍机构: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拍机构: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方正拍卖有限公司
烟台鲁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
公告发布于2013年11月27日《烟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