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3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振浩大厦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3号街以东、沈辽路以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2620.01平方米,拍卖保留价3225.6746万元,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第二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11月28日--12月9日
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2月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并于2013年12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辽宁志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向法院账户付清成交款。1.竞买人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2.土地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3土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以土地局规划为准。4.土地上有废弃房。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瑕疵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4316688 13940563632 宋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振浩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389
辽宁志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公告刊登于2013年11月28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