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三楼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开发区钱家斗村、陆家斗村总面积为2103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桩基等基础工程。土地证号:长土国用(2008)第1-23号,证载土地面积约210351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355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350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资质条件。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7日下午4时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账号:574903273210301,以实际到账为准)。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9时—上午9时5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传真: 0574-87343175、87271029 (精华);0574-27821122(天一)
公司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93号7楼(精华)、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368号(宁波海逸大酒店5楼)(天一)
七、法院监督电话:0574-87848015,工商监督电话:0574-87903083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拍卖公司网站(www.jh-auction.com.cn、www.zjskyone.cn)及宁波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网站(www.nbpmzx.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