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1月26日10时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公开拍卖陵县经济开发区证号为陵国用(2008)第6165号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333500㎡;陵国用(2011)第000392号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面积:218556.40㎡,参考价8888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
意向竞买者,请将竞买保证金于2013年11月25日16时前汇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账号:59720201110000000004;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汇款请注明款项用途),并于拍卖当日9:00-9:50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与标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3年11月22日前向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吴先生0531-88815850 18678879633 刘先生18660129511
监督电话:0531-68886267
网址: www.sdjnpm.com
该公告已发布在2013年11月11日的《齐鲁晚报》。
山东金诺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