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婺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婺源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婺源县商业步行街东侧种德里路2010-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2010-14
土地坐落:老城改造(二期)种德里路1号
土地面积(m2):1271.8
用途:商业
年限:40年
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建筑密度:100%
容积率:≤3.81
层数:四层
竞买保证金(万元):1000
起拍价(万元):1900
注:其它详见规划部门出具的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出具联合签署的合作协议。但在婺源县未缴清土地价款的单位或单位股东,该单位在拖欠土地价款期间不得参与本次出让交易活动。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9日,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9日17:30分前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10年10月19日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印章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建行一楼)
联 系 人:詹先生 13807931500 0793-7362380
郑先生 13507030101 0793-8211000
开户单位:婺源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婺源支行
账 号:100308543080010001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