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4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拍卖中心拍卖厅以传统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青岛市李沧区环城北路EI-28-4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青房地权市字第170790号、土地用途:公用设施、使用权类型:出让地、出让年限至2054年),土地面积约15671.6㎡、地上建筑物面积约9265.5㎡,综合起拍价:29742805元,缴纳保证金6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2013年6月3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青岛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海尔路支行;账号:802230200293039),并于2013年6月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特别说明:标的内有租、住户,由买受人自行清迁。
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3107室
联系方式: 0532-85930888 13853282573
委托法院监督:0532-8365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