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11时在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新乡市滨河振动机械一厂位于洪门镇定国村编号为新国用(2004)第(03)015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12829平方米,工业用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5月7日17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100万元(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账号:4100 1504 0100 5020 952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98-2825525 0398-2839758
产权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85715 66285716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3-376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