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10:45分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宁国用(2010)第00235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28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27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3月27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84458332636)。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3月27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3月29日上午10: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买人条件:限工业生产性企业,行业准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区的相关规划环保要求。
四、联系方式:0574-87706160 0574-87706061(传真) 法院监督:0574-59979151 工商监督:0574-6557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