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樟树市千禧花园北侧一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表(1):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起始价(万元)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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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CB2013001 |
千禧花园北侧 |
7432 |
1729 |
住宅 |
≤2.35≥1.8 |
≤38% |
≥30% |
70 |
≥300 |
8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3年3月28日下午16时30分在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拍卖起始价与竞买保证金见表(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17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报价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即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最高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它事项
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入足额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每次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当分别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出让人: 樟树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杨先生 0795—7352915 13879579591
杨先生 0795—7352005 139705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