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4日下午3时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海县阿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宁海县力洋镇10-7号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宁国用(2011)第04363号(系临时证),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390㎡,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41万元,保证金:2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帐号:384458332636)。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5时前或者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将法院收据、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14日下午2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资质: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不得改变用途,整体拍卖,竞买人为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3860575 27830255(传真) 法院监督:59979151 工商监督:6557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