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中山中路南侧(原区政府地段)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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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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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K2013001 |
中山中路南侧(原区政府地段) |
35616(约53.424亩) |
商住用地 |
≤5.5 |
≤50% |
≥20% |
商业40住宅70 |
21000 |
105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公告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3月11日16时,拍卖交易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10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3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 11日16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请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期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帐号,请牢记该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帐方式交入足额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每次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具体情况按照出让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
联系电话: 0795-7028633
联系人:袁先生、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