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出让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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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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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2013004 |
青原区值夏公路3改2项目1#地块。东为青东公路,南为先锋村村庄,西北两面为规划路。 |
27051.44 m2 |
商住用地 |
≤1.86且≥1.0 |
≥ 32% |
≤39.23%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7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定于2013年3月1日10:30点在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28日17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拍卖起始价为每亩肆拾陆万元整(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17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吉安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入足额保证金。
承办机构:吉安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6—8224561、8210232 吴先生、彭女士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