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7-2 |
宗地面积: |
266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罗江县金山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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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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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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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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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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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2月01日至2013年02月20日 到罗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02月01日至2013年02月20日到罗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2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2月2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2月21日10时00分在罗江县政府中心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期若遇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对地面价值7542万元的附作物进行补偿。
(三)竞买人除缴纳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外,应同时缴纳7542万元的补偿保证金。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建好的的住宅只能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五)交地时间为土地款交清后一个月内交地。
(六)竞得人不得以更名、入股等方式改变竞得人,若需改变的,须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罗江县雨邨东路14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