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20日15:30时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委托号:(2013)惠中法委拍卖字第5号,案件号:(2008)惠中法执字第9号。被执行人惠州市大亚湾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位于惠州市大亚湾澳头镇三块商服用地土地权益,证号分别为:惠湾府国用字(93)1321-000134、1321-000136、1321-000137号,面积分别为:19740、40326、22560平方米。起拍价:5392.55万元,保证金:5392.55万元。报名竞买者,拍卖时不举牌竞买的,保证金30日后方可退回。
看样时间:2013年2月18、19日。
请以上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2月18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到以下账号(户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0802092920002515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工行文明支行),竞买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银行、法院出具的缴纳凭证于2013年2月19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按现状拍卖,办证及过户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享有土地权益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当服从国土主管部门对上述土地的管理,承担可能收回、盘整、抵扣出让金或其他欠费等风险。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包办证和清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2-2780900
惠州市惠东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华侨城大道184号7楼
电话:0752-855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