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委托, 定于2012年 12月 5 日15:3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惠阳区淡水镇东华管理区大埔村桃园山庄四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108㎡、1388㎡、15745㎡、1249㎡)及地上附着物、惠阳区淡水镇乐华新村二期商场一楼17、18号,面积139.35㎡,起拍价:15598080元,保证金:500万元。
二、展示时间:11月29、30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缴至法院帐号,并于2012年12月4日16时前持有效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特别说明:
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一切的办证、过户费用及手续、竞买佣金由买受人负责。
请以上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58号风尚国际27D
联系电话:2379418
监督电话:337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