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广场路D地块 15918m2 商业、住宅 1.0~3.0 ≤35% 20%~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1509 2300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广场路E地块 5749m2 商业、住宅 1.0~2.4 ≤35% 15%~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3712 750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广场路C地块 2178m2 商业、住宅 1.0~2.1 ≤4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447 290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广场路A地块 1528m2 商业、住宅 1.0~2.1 ≤4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166 235 注:其中C地块和A地块在开发建设完成后不得砌筑永久性围墙和闭合管理。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四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竞买对象:
鳌江火车站站前区广场路D地块参加对象必须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余地块的参加对象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所有参加拍卖出让的申请人均必须经过平阳县商住用地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小组(以下称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顺序按照地块竞买保证金由高到低进行。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13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9月14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的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9月27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9月25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9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193022
鳌江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63192822;6319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