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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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要求 |
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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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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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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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2012-18 |
宜州市二桥路与龙溪路东南交角 |
宗地
总面积 |
30213.90平方米 (折合45.321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1、建筑密度≤40%
2、容积率≤4.5
3、绿地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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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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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万元 |
2000万元 |
出让 面积 |
20527.41平方米(折合30.791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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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道路用地 |
9686.49平方米(折合14.53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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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事宜 |
1、上述宗地的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收储成本,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用地范围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2、其他规划条件按《宜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意见书——宜州市二桥路与龙溪路东南交角地块(YC2012-18)》【2012年规意字02号】要求为准。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行规定除外)。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 2012年8月31日下午17时前,到宜州市土地交易所交易大厅向宜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宜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2年8月3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9月4日上午10∶00分在宜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办。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州市城南中山大道国土局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小 梁 联系电话:0778-3188852
小 叶 0778-3188677
开户单位:宜州市土地交易所
开 户 行:广西宜州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711912010100285490
七、本公告同时作为土地登记公告,对上述地块有异议的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及他项权利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至宜州市国土资源局。
八、宜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