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庄浪县人民政府批准,庄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南城区扩建区1#、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 地 位 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 年 ) |
宗地 地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东至友谊路、南至滨河北路西至行政办公 二区 北至长青路 |
15685.12 |
商
住 |
商住混合用地≤2.0,商业用地≤4.3 |
商住混合用地≤23%,商业用地≤40%
|
≥30% |
50 |
3176.2368 |
900 |
2# |
东至行政办公一区 南至滨河北路西至文兴路 北至长青路 |
58629 |
生
活 |
≤2.3 |
≤30.3% 和 ≤30% |
≥35% 和 ≥30% |
70 |
11872.3725 |
4000 |
备注 |
1、生活2#规划代建幼儿园一处,占地5.895亩,面积不在本次出让占地范围内,由竞得人代建。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庄浪人民政府批准的南城区开发规划实施。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保留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2012年8月11至8月30日。
五、拍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本。申请人向甘肃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资料,领取公开出让文本。
六、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庄浪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2年 8 月 31 日 14 时整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 日14时30分前。
七、 预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29日至30 日,由庄浪县国土资源局和甘肃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组织踏勘或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14时整。
九、拍卖时间:2012年 8 月 31 日 15 时整
十、拍卖地点:庄浪县紫荆宾馆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庄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3-6626900 13519039360
联 系 人:高富强
2联系地址:甘肃天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1-8882151 18609487233
联 系 人:任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