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内容:
受上虞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0年9月9日上午10时在上虞市丽都大酒店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
坐落于上虞市曹娥街道白米堰村的营业房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1433.88㎡,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1377.7㎡,系国有出让土地,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现场展示2010年9月6日、7日二天。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一天。
2、报名地点及方式:上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报名时请随带有效证件(公民需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委托报名的需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并缴纳参拍保证金80万元(不计息,资金到指定账户为准)。收取报名会务资料费50元。
四、开户银行及账号:
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开户行:建行上虞支行青春支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164888 85150202
请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