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宜都市国土资源局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解放大道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地位于宜都市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道,土地面积为24820.0平方米(37.23亩),其中出让面积23920.0平方米(35.88亩),代建商业及住宅架空层,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约900平方米(1.35亩),以土地登记核发分摊面积土地证书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本宗地以现状挂牌出让。出让面积以领取的挂牌出让文件标明为准,登记发证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影响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条件: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9%;绿地率:不小于35%;临路须采用空透围墙;停车位:居住按照120个标准车位/100户,建筑间距及其他未尽事宜必须符合《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挂牌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宜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宜都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宜都市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新公司与宜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23日,到宜都市国土资源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地点:本次挂牌会定于2012年8月23日下午15:30时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举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准时出席挂牌会,现场报价或竞价。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23日,到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23日 11: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2年8月23日 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按规划局批准的建设方案代建:
①在竞得土地外为所在地社区(解放社区)代建夜市城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安置房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
②在竞得土地上为所在地社区(解放社区)代建1-2层商业和住宅架空层,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3、代建工程先期动工,竞得地块上的商品房开发与代建工程同步实施竣工,代建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经代建社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认可后,商品房方可预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4560272,4828411
联 系 人:戴女士 郑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