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平乐县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平乐县阳安乡阳安街
2.土地面积:7989.78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业用地30%,居住用地70%)
4.建筑密度:≤42%%
5.容积率 :>1.0,≤2.8
6.绿地率:≥30%
7.建筑限高:≤20m,6F
8.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9.起拍价: 483万元
10.保证金 250万元
二、竞买的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2年7月17日前到平乐县国土资源局或金融拍卖公司获取相应拍卖文件(交纳拍卖咨询材料费500元整)。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12年7月19日10时在平乐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举行。
五、竞买保证金存入平乐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上午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六、公告之日起竞买人请与平乐县国土资源局或金融拍卖公司联系、索取资料后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七、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金融拍卖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
八、联系电话:0773-7895618 0771-5519022(金融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