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林县人民政府批准,西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县城区河堤路花贡小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0512013 |
宗地面积 |
152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区河堤路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且≤3.8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70 |
土地用途 |
镇城住宅(商住)用地 |
保证金 |
1750万元 |
起始价(元/㎡)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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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通路、场地内平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凡过去没有被认定为拖欠土地出让金价款、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要提供联合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3日至5月22日到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或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在此之前提交书面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确认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23日下午3点正在西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六、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拍卖佣金、契税、土地登记发证及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建筑具体要求以县住建局提供为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称《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买成功的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以上的首付款,余款按《出让合同》缴纳。
九、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八达镇鲤城路城北一巷009号
联系人:陆俊光、罗敬麒(双休日咨询电话:13877678565)
联系电话:0776—8686502
2、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
联系方式:13707873886(张生) 15077111361(祝生) 0771-5307223
十、 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
开户行:
1、中国农业银行西林县支行
帐户名称: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帐号:622101040006821
2、西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帐号:65961201010365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