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建筑
限高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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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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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2012004号 |
灵溪镇华贸广场以南 |
6606.7 |
交通运输 |
1.0-1.5 |
≤30% |
≥25% |
40年 |
18米 |
400 |
500 |
10 |
备注: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
4、根据规划功能该地块为客运站。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2年4月12日下午3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1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本次拍卖起始价为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下午5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最高报价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最高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出让人: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联系电话:0793-8199877、8199878
联系人:张女士
地 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特此公告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