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4月6日上午10时在椒江区东环大道195号物价大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台州市经济经济开发区二条河西侧,佳尔达热处理有限公司南侧,台州弘丰金属塑钢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30㎡,系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900万元,参拍保证金90万元。<仅限企业参拍>
二、标的展示:2012年4月4日至5日17时止展示、报名。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注意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4日下午16时止,存入椒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000)持本人身份证(单位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到本公司(黄岩金顶大厦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6-84292661 13606825301 法院电话:8882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