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对保亭县城西环路什么东段东侧BT-2011-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叫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BT-2011-31 |
保亭县城西环路什么东段东侧 |
103.88 |
住宅用地 |
70 |
1.6 |
30% |
40% |
110 |
2300 |
二、拍卖规则:本次拍卖出让活动遵循“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竞价方式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
三、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时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的账户。户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亭支行;账户:46001006736053000768。
四、竞买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公证书。
2、有意者须按出让公告截止时间到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查询和购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按文件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拍卖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
3、报名时间:自2011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17 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4、报名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用地耕保股办公室。
5、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1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17时止。
6、联系电话:83666228邢先生; 13036099114冯先生
五、拍卖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10 时
六、拍卖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