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2011-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中心城区、东至江湾路,南至三清南路,西至变电站,北至百斯达公司,出让土地总面积18733.33平方米(折合28.1亩)。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首次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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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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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9号 |
18733.33 |
商业居住 |
40年70年 |
≤2.6 |
≤25% |
≥30% |
100米 |
9000 |
4500 |
50 |
备注: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期为36个月;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除保证金外),余款在成交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22日上午11时止,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有关咨询、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证照,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1月22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 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 号:203103110000001475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1月22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5、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11月23日下午4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厅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联 系 人: 张小姐 吴小姐
咨询电话: 0793-8199878 13517031667
地 址: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13907936277
地 址:信州区带湖路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