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昌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1月22日下午3:00时在新昌宾馆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197-2的房地产,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016.76 ㎡ ,地上建筑物面积约171.5㎡,起拍参考价405万元。
二、咨询展示:2011年11月18日、21日两天。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于2011年11月21日(9:00时至16:00时),到新昌宾馆(单位报名参拍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个人报名请随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并缴纳参拍保证金40万元),报名时收取会务资料费50元。保证金缴入帐户:新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201000073145263。
注: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加拍卖的则应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5-84120370 0575-851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