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国土资公告(2009)11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洪雅县 人民政府批准,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挂牌出让 洪川镇新村村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1:位于洪川镇新村村,东至依云观邸,西至小路,南至省道106线规划预留地,北至葛树坪村。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报名者必须提供县规划部门通过的新村村的规划意见方可报名。
单位:平方米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要求 | 土地现状 | HY(2009)11号 | 商业 | 40 | 33449.21 |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45% | 净地 |
地块1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5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9月23日止;到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价起始日为2009年9月14日9时0分起到2009年9月24日15时0分止,挂牌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至延后的第10日止为挂牌竞价时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挂牌文件。挂牌文件于2009年8月24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洪雅县广场南路发售。 地址: 洪雅县广场南路 联系人: 咨询电话: 0833-8877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