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士地使用权规定》等诖律、法规的规定,经乐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男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凡欠我县土地出让金或因土地竞得者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个人及其新成立或参股的企业均不得参与竞买。竞买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按其中额度最离的一宗土地缴纳,如已竞得一宗土地时,则不再参与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18日16:O0止.到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汇款残转账须在报名截止时到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19日10:30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l22-124号城市名人酒店名人厅举行拍卖会。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文件。拍卖文件于2011年6月28日8:30起(节假日除外)在乐至县士地储备交易中心发售。
八、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84号
九、联系电话:13882991381、13778129588、13981160070、028—86202668
十、联系人:唐先生 王先生 田女士
账户名:乐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统征整理服务所 账 号:88200120003872007
开户行:乐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