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以拍卖方式出让2011-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上饶市三清山大道南侧、广信大道西侧,出让土地总面积21649平方米(32.47亩)。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首次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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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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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4号 |
21649 |
商业 |
40年 |
≤4.3 |
≤40% |
≥10% |
100米 |
5510 |
28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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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地块成交出让价款含契税和印花税;
2、该地块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建成;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第一个30日内必须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不含保证金),余款在后30日内付清(不计息)。 |
二、竞买人资格
参与竞买者必须是世界500强中的商业零售业企业之一或与上述商业零售业企业之一签订引进协议的(持市商务局认可函方可报名竞买)。
三、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7月21日上午11时止,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有关咨询、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证照;同时参与报名的个人和企业应提供相应竞买支付能力的银行资信证明,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7月21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1)户 名:上饶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账 号:203103110000001181
(2)户 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信州支行
账 号:1512202019022160252
(3)户 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饶分行
账 号:793900000910802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备申请条件,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7月21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5、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7月22日下午3时开始。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厅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咨询、报名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