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GC2009-58,土地位置:龙岗大道西面,宗地号:1101043,实际用地面积:29478.37平方米(44.218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8%且≤35%,绿地率:>30%且≤32%,各用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列:住宅:≥90%、商业:5%—10%,起始价:120万元/亩(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