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委托,山东华通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10点在金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金乡县荷香路13号)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潍坊市昌乐县天然狩猎场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为34431㎡(鲁潍昌字第449号《房屋所有权证》)及附属建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57998 ㎡(土地用途为林地),参考价:17378.49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10点
三、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四、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保证金900万元人民币汇至或交至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金乡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乡县支行,账号:483101040001374),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竞买保证金以到法院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者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公司地址:济宁市海关东路1号府河商务楼217室
六、咨询电话:0537-3168791、15854729699、1380537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