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92号(平乐一小对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位置: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92号(平乐一小对面)
土地面积:60.61㎡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起始价:11.5万元
竞买保证金:5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的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拍卖时间:2011年4月27日11时。
四、拍卖地点:平乐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举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1年4月25日前到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或广西三正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工本费500元)。
2、竞买保证金存入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上午12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3、公告之日起竞买人请与平乐县土地交易所或广西三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索取资料后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联系地址:平乐镇正北街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桂林市信义路5号1-2楼
联系电话:7895618 281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