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一、拍卖宗地:宗地编号:G1027,安宁区S574号规划路以东、省药监局用地以南、T591号规划路以西、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北,供地条件:出让用地“净地”出让,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管线管网的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出让用地面积:13372.1平方米(20.058亩)。土地用途: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容积率≤3.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出让年限:商业为40年、居住为70年,投资总额:1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2280万元,起始价(总额):57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28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
四、出让方式的确定:
1、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1、2、3、4、5、6、7、8、12(简称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和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1、2、3、4、5、9、10、11、12(简称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2、出让方式将于2011年3月2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五、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1年3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
2、拍卖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6楼土地拍卖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3月14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 9:00—11:00, 15:0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1楼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
六、出让文件的领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2月15日起(工作日)到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领取《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1001号、G1026号、G1027号)》。
七、其他事项:
1、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1001号、G1026号、G1027号)》载明的为准。
2、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