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梁俊强所有在玉环县玉城街道泰安路15号苏荷(银荷)音乐酒吧内的财物(设备)等(详见清单),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11万元。本标的买受人可续租该经营场所,租金双方自行协商。
二、标的展示:2012年11月19日—11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应在拍卖前二天(2012年11月19日下午前)将保证金存入玉环人民法院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账号:840012419808094001。并将缴款凭证送至玉环法院开具收据,凭收据和有效证件传真至88311916或到椒江区白云山中路102号市房管处219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11月20日。未中拍者按规定由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311912 88311916(传真) 87257117(玉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