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华泰铝轮毂(泰安)有限公司、华泰(泰安)铝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一宗:
(铝轮毂)产成品、半成品一宗。
机器设备、模具一宗。
备品备件一宗。
包装物一宗。
空调、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办公设备一宗。
产成品、半成品一宗。
废旧机器、器具一宗。
二、咨询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5日,在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1月28日11时前将保证金缴至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账户,收款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城东支行,账号:100066111301018。【1号标的保证金100万元,2号标的100万元,3号标的2万元,4号标的1万元,5号标的1万元,6号标的5万元,7号标的2万元】,并持有效证件(个人竞买的应持个人身份证,单位竞买的应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另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和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款证明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保证金缴款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意向竞买人可向破产管理人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参加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办理竞买手续前主张其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38—8229188 159538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