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31日10时起至2017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机器设备及存货一批。
注:1、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2、设备需买家自行拆卸。3、拍卖标的物搬迁、办理过户手续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4、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其他未尽说明问题,最终以本院的解释为准。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3439025.1元,保证金人民币25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 2017年3月29日(请于3月27日之前预约,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六、拍卖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七、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佛明劳人仲先执字【2015】366号先予执行仲裁裁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高明御泉湾支行;账号:649664643291),并注明“执行案号:(2016)粤0608执1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