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15台件、空调8台二拍
发布: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戴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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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8月22日15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机器设备15台件、空调8台件(详情见评估报告)。拍卖保留价7.048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4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8月19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8月19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该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搬运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安全风险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8、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张家口产权交易网、《廊坊日报》。
联系方式:杨女士 17603133911
执行法院电话:0316-8958015
法院监督电话:0316-8958036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