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一批拍卖
发布: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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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4月28日10时至2016年4月28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无锡市景秋不锈钢有限公司所有的不锈钢一批。
(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559.35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网上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但需二人以上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启用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以买受人提取标的物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法院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如标的物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上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广瑞路支行,账号:73225101831000003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宜兴市阳羡资产评估事务所宜阳资评(2015)第033号
咨询电话:0510-82229867。
监督电话:0510-82229850。
联系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崇正路1号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