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胜兴钢材制管厂机器设备一批拍卖
发布: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1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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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霸州市东段胜兴钢材制管厂所有的650型五连轧机器设备一套及磨床一台及热度锌生产线两条设备一批(详见评估明细表)。拍卖保留价为329.4万元,竞买保证金3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4 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张家口中佳国有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下东营支行,账号:074037362800015,以到账为准)。并于2016年4 月15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河北省安次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标的实物以现场展示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搬运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和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及相关风险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13-5988180
执行法院电话:0316-2608259
法院监督电话:0316-2609159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