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5日10时至2015年11月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器设备一批。
起拍价:733.766万元,评估价:733.766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开拍前二日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个以上竞买人报名才能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交付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工业集中区胜利河路9号厂区内,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竹山路支行,账号:101304010400013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兴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 025-83523879 13585120067(吴)
法院看样电话:18952016052 (陈)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897。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南京市江宁区区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