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至2015年10月3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南安市鑫耀石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库存物品【包括石材、木材等】(设备清单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849900元,保证金:8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17:0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统一安排前往南安市水头镇仁福工业区看样,联系电话:0595-86386422,13599116886(吕法官)。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淘宝网系统设定必须满足2人报名,2次出价(一人出价,另一人竞价)且要高于法院设定的保留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0140290220437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599116886(吕法官),0595-86386422
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
南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