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鹰自达塑业公司机器设备拍卖
发布: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09日10时至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杭州鹰自达塑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主要有印刷机、搅拌机、特制凹版印刷压纹机、版辊、三贴机、粉碎机、同步车、冷风机等,主要用于发泡的生产和pvc的印刷、制作,具体的机器设备名称、数量、用途请竞买人到现场进行查验,以实际情况为准。。
变卖起拍价:550万元
保证金:110万元 增价幅度:8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08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5958153260),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车辆)原罚款(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1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15958153260(欧阳律师)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0571-58835697
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
杭州鹰自达塑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