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王村统建宿舍两台废旧锅炉处置 | ||
项目编号 | GYE2015007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9月10日至9月16日 | 转让方 | 山西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标的所在地区 | 山西省太原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服务管理 |
项目挂牌价 | 32510元 | 项目保证金 | 20000元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情况 | 标的名称 | 王村统建宿舍两台废旧锅炉处置 | |||||
设备状态 | 闲置 | ||||||
设备详情 | 本次处置标的资产为两台四吨锅炉。 | ||||||
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陈江海 | ||||||
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金 | 500万元 | ||||||
所属行业 | 服务行业 | ||||||
内部决议类型 | 上级单位批复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资格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需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报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来我中心进行合规性审核,同时携带本次意向受让的公司决议。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以下资质文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核): 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4、 报名人应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不允许代为支付(如无对公账户,需由法定代表人进账); 5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 (1)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价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未在挂牌期间内提交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 意向受让方须: (1)合法经营,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特别告知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施工时间按转让方要求,需在2015年9月30日前施工清理完毕; 2、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4、因拆除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迁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为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最终买受人需按照《拆除协议》交纳 2万元履约保证金给转让方,待安全拆除完毕后无息退还; 6、自买受人进场拆除设备之日起,设备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设备及建筑物拆除要求: (1) 标的安全拆除,不得破坏建筑物; (2)成交后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并严格依照方案进行拆除,积极配合转让方要求施工。 8、转让方与最终买受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产权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的交付和拆除工程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续事宜的办理。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万元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号:351900659910902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15年 9月10 日——2015年 9月 16 日 | ||||||
标的预展时间 | 2015年9月 10日——2015年 9月16 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转让方要求而定。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所属部门 | 国有产权二部 | 传真 | 0351-4086656 | ||||
项目经理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18634779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