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剑杆织布机84台(其中型号YL788型8台、YL768型8台、YL747型24台、YL758型15台、型号不明29台,上述织机生产地均在浙江杭州或绍兴)、上工伍线机16台、洗洁巾切布机、直线机4台、包边机6台、全自动码布机1台、浆纱机1套、高速整经机1套、分条整经机1套、烘布机1套、络筒机1套、倒纱机1台、盘头150个、落布棍500个、2吨锅炉1台套、低压配电柜1组、250KVA变压器1台等;办公设备主要为办公桌7张、文件柜3组、保险柜1个、三合一复印机1台、长虹空调(1.25匹挂机)5台、针式打印机1台、电冰箱1台、消毒柜1台等;产成品为洗碗布、擦车布等;原材料主要为10支纱0.8吨、21支纱3吨、半成品原料布600公斤、洗碗布15000片、擦车布130000片、格子布2吨、锁边线1.5吨等。上述机器设备中剑杆织布机、盘头、落布棍购置于2005年,络筒机、倒纱机购置于1991年,其余设备均购置于2011年;原材料等存货为2014年底库存至今。企业已于2014年11月起停产,机器设备停用闲置至今,维护保养一般。
起拍价:87.51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次。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 年 8月 27日起至 2015 年9月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或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9月23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邵武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账号:350016762070500046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6338509
监督电话:0599-6338516
联系地址:福建省邵武市人民路1号
邵武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 年 八 月 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