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偃师市 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 7 月 23 日10 时至2015年 7 月 23 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规格900*350 18门共41个办公家具,(具体数量已实物为准)。特别声明:因本次拍品现状无法描述,所以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必联系承办人进行咨询并实地查看以决定是否购买。不对拍品的品质、质量、数量、产地、规格、型号作任何保证,也不对拍品是否缺少、缺失作任何承诺,一切以现状为准。
起拍价:1353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7 月 14 日起至 2015年 7月22 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 8 月 3日18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偃师市法院过路款专户 ,开户银行:偃师市联社营业部 ,账号:0000000558447667901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79-63157115 15036718809 ,
监督电话 0379-63157199
联系地址: 偃师市华夏路与张衡路交叉口
洛阳市 偃师市 人民法院
二0 一五 年 七 月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