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宿迁热电#2机组报废设备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06-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5BJ1000510(原编号:SW1506BJ00010)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处置#2机组相关报废设备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资产评估值 54.380000(万元)
转让底价 54.38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06-04
挂牌截止日期 2015-06-17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机械设备
名 称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所在地
规格型号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 量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需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在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实施,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拆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确保拆运的顺利进行,意向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交纳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运保证金2万元,支付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待正常拆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为保障厂区的安全秩序,转让方按《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组织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应按以上办法申请现场踏勘的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内踏勘的,转让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现场踏勘时有权利和义务对资产进行核实确认。
5.意向受让方承诺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运保证金。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附件所列,并经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16.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签订上述合同后未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未按约定时限到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交接的; (7)在现场实物交接过程中无上述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重大情形发生,不按时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或廉洁保证金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的; (8)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9)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由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愿组成的联合受让体。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为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处置#2机组相关报废设备,详见《#2机组报废清单》,该清单所列仅做为参考,以现场实际质量、数量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机组报废清单》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均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相关附件
1、承诺函
2、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3、#2机组报废清单
会员机构名称 J0137 北京龙腾振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周茜茜
会员联系电话 13811906208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晨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519